根据《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》(校发〔2016〕116号)文件精神,为充分体现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现将本人填写、学院初审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人员材料(包括《申报表》、《量化表》、科研成果等)予以公示,公示期从10月20日起至10月25日止。参评人员材料中的教学情况以量化表为准,科研成果及其量化情况以学校科研系统记载的材料为准。如对所公示的内容有异议,请于2016年10月25日17:00前书面向学院办公室反映,书面材料请署名并附联系方式。如参评教师对审核结果有异议,或有A类及以上学术刊物论文、省部级及以上纵向课题在2016年7月1日至参评材料公示前发表或立项需要确认,请于2016年10月24日17:00前,向学院办公室提出申请并修改,过期将不再受理。
参评人员:刘刚
公示办法:纸质材料公示
公示地点:图配楼3层
联系电话:62288396、62289237
联系人: 杨向鹏 徐赛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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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0月19日